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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更新日期  2026年10月1日

商品鑑賞期

除依法適用例外的商品外,自收到商品起,七日包含例假日,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七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污損,退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包含外包裝、贈品等)。

依法屬於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,且購買前已明確告知不適用七日解除權的品項,才依該例外規定辦理;商品瑕疵等法定權利不受影響。

○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·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
·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
·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
· 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
破損錯寄與缺件

如收到破損、瑕疵、錯寄或缺件商品,請儘速聯絡客服處理,並提供訂單編號,可提供照片或影片協助

建議開箱時全程錄影,以利確認商品狀況;未錄影仍可聯絡客服處理。

寄回方式與運費

客服會與您確認寄回地址與方式,本公司將會負擔必要退貨運費,可憑寄件單據申請償付。

退款

我們將於收到退貨商品的次日起15日內,依規定退還應退款項。信用卡與 LINE Pay 原則上退回原付款方式;銀行轉帳則退至雙方確認的帳戶。實際入帳時間依銀行或金流機構作業而定。

聯絡方式

電子信箱 irene@lenclos.com.tw
電話 03-6129218  或使用網站右下角 LINE 客服